导读:有网友在网络上发现,这种现场在各个城市都出现,难道就没有相关部门管管这种残忍的乞讨方式吗?虽然只是动物但是也是有生命的,这般摧残实在缺失人性。

  有网友质疑,断腿骆驼显然已无法行走,这么巨大是怎样被运到街头的?骆驼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,为何无人过问?

  近日,据微博网友爆料,广东佛山街头出现了牵着骆驼乞讨的乞丐。图片上的骆驼四肢从膝盖处被截肢,只能趴在地上,十分可怜。今年以来,我国广州、深圳、温州、绍兴、厦门、福州、九江、合肥等地均出现了牵骆驼乞讨的状况:骆驼们或被截肢,或者有残疾,且全都骨瘦嶙峋,健康状况堪忧。

  流浪乞讨,是人生而有之的自由。就像贩夫走卒、引车卖浆一样,城市越开放与多元,也越容易接纳各种生存状态。某种意义上说,宽容并悯恤乞讨者的权益,甚至不因搭便车之恶而对乞丐“赶尽杀绝”,也是制度文明的题中之义:

  2003年以前,对于流浪乞讨人员,我国采取的政策是强制收容遣送;2003年“孙志刚事件”后,国务院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,制定了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》,将强制收容遣送改为自愿求助、无偿救助。

  明确这个前提,哪怕个别乞讨者“月入上万”,公众也当宽宥这种牺牲尊严的生活方式。因为,再不济,乞讨无门槛、不存在垄断,羡慕嫉妒恨者随时可以“入行”。

  因为个别行为而扼杀群体权益,起码有欠良善。然而,公众对乞讨行为的理解与尊重,应该有两个前提:一是非职业化,是最后的救济方式;二是不能悖逆公序良俗,更不能暴力行乞。眼下的“牵着骆驼乞讨”,似乎已经是变味的牟利行为。

  有几个问题还是要好好追问:一来,地方民警发现,行乞骆驼的四肢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,四肢均无蹄子,从伤口上观测有很大可能是人为造成。被砍去四肢的骆驼,究竟是因何而伤?如果是为了刻意营造“可怜”的幻象,这种慈善投机行为起码有悖道德。二来,如果当真是衣不蔽体的老人和小孩牵着伤病骆驼乞讨,自然也无话可说。

  但明明是无法行走的骆驼,是怎么靠乞讨者瞬间转移“从佛山运到福州”?此外,最令人愤慨的是,譬如2013年11月25日中午,浙江绍兴市区解放路,一衣衫不整的男子牵着一头骆驼,沿着马路挨家挨户向店铺乞讨,不给钱就跪在地上不起来,多数店主或营业员怕影响生意,就给他们一点钱,打发他快点走开。

  骆驼一路上随地大小便,让店主们叫苦不迭。体型庞大的骆驼堵在你家门口,随时便溺、臭气熏天,不给钱就不挪窝——这究竟是乞讨,还是勒索?骆驼成了暴力乞讨的道具,尽管这是“冷暴力”,显然已经背离了正常乞讨规则的范畴。抓壁虎、麻雀都可能触犯刑法,

  那么,万一这是野生骆驼,身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——猴戏要管,戕害骆驼博同情,就可以视而不见?占道的问题、卫生检疫问题、涉嫌敲诈勒索的问题,恐怕不能以“不好管”推诿了事吧。

  保护乞讨权益,与打击暴力乞讨行为,这都是考验城市管理秩序与智慧的真命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