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:重症全身性传染病如伤寒、肺炎、结核、肝炎等病人,不宜烫发。病愈后两个月内,头发也处于低营养水平,发质枯萎,烫后易脱掉,故不宜烫发。
第六:因各种原因而大量脱发者,更不宜烫。
第七:长期露天工作的人,由于风吹日晒,特别是受阳光中紫外线的损害,其发质已受到严重损害,若再烫发则对头发很不利。
第八:刚经过染色、漂白、拉直或冷、热烫的头发,不宜在短期内烫发。
第九:孕妇及产后半年内的妇女,不宜烫发。据法国医学专家多年的研究表明,此期妇女的头发非常脆弱,且极易脱落,如果再用冷烫精之类的化学物质刺激,就会增加其受损程度。同时,化学制剂还会影响孕妇体内胎儿的正常生长和发育。